公司地址: 广西南宁市双拥路30号南湖名都广场A栋29层
工厂地址: 南宁明阳工业园区
电话: 0771-5532776、5584999 15777168099 徐先生(业务)
传真: 0771-5532337
邮箱: hhsw@1000ao.com
2017年第10批资质审查结果公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审查结果:
环保部再度审批新增 4 家乙级资质,似乎资质取消论受到冲击,8家环评机构(其中甲级1家)法人代表变更,其中多数估计与资质转让或转卖有关
此外,2 家单位主动或自动注销资质,更有 4 家以及单位因环评工程师人数不足,被注销资质。
信息于此:环保部仍在继续审批新增资质申请;(有能力的)环评工程师的争夺将更为激烈。
缺少工程师,花多少钱申请的资质,都将付之东流。即使十一之后,实施新政,资质与环评工程师依然一个都不能少。
这里有个问题:环评工程师都去哪了?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审查结果(2017年第十批)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我部对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以下简称资质)的相关机构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2017年第十批)公告如下:
一、批准北京水木丰岳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等4家机构乙级资质。
二、批准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等5家机构资质证书中的机构名称变更。
三、批准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机构调整评价范围。
四、批准山西高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机构资质延续。
五、批准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等12家机构资质证书中的住所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
六、批准湖北沔洲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6家机构注销资质。
审查结果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第一至五项中的机构请于60日内携带单位证明,到我部行政审批大厅领取资质证书,其中第二至五项中的机构应在领取资质证书时携带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第六项中的机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交(寄)回我部行政审批大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第二至六项中的机构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同时作废。
上述机构不服本公告决定的,可在接到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注销资质前已承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需继续完成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将有关情况连同编制委托合同等证明材料报我部审核。
行政审批大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邮编:100035)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审查结果(2017年第十批)
环境保护部
2017年8月14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8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