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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5年来,北京市启动重点工程生态环境提升项目133项,总投资超过2500亿元,涵盖建设、水环境治理、垃圾处理设施、绿化工程和城乡结合部建设等5个方面。截至今年5月,已有80余项重点工程投入运行或试运行,完成投资超过2000亿元。全市新增污水1400多公里、管网490公里,污水处理率由83%提高到90%,再生水主要水质指标基本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成为本市稳定的第二水源;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同时,北京市平原造林超过110万亩,联通京津冀重点生态廊道加宽加厚,扩大了环境容量。其中几项重点工程如下:
北京萧太后河:昔日“牛奶河”,今日江南景
以前,萧太后河周边是化工厂、焦化厂、印染厂,各种排入到这条河里,上游村庄大量没有经过处理的生活污水也直接汇入到萧太后河,河水里掺着各种化学物质,时不时随风飘来阵阵恶臭味,有时连屋里都能闻到气味。
在本次萧太后河的治理计划中,一个最大亮点就是不仅要有水,还要有绿。为给萧太后河滨水绿色休闲廊道建设提供空间,朝阳区下大力气进行拆迁腾退,整合推进萧太后河沿线南磨房乡、十八里店乡、豆各庄乡、黑庄户乡各类出租大院、仓储物流、交易市场等低级次产业的拆除清退工作。全线实现拆迁腾退104.8万平方米,拆除出租大院及低级次产业143处,疏解人口4.7万人,为滨水绿色休闲廊道建设提供了空间。滨水绿色休闲廊道项目规划了“1廊4区22景点”,建成后将为首都新增一处别具特色的园林风景区。
阿苏卫生活厂年底建成 北京原生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
“十二五”以来,北京共建设完成了42座垃圾处理设施。亚洲规模最大的鲁家山焚烧厂,朝阳区园焚烧二期,海淀区大工村生物质能源发电厂,南宫生活垃圾焚烧厂、南宫堆肥厂二期,大兴区资源化项目、高安屯焚烧厂渗沥液处理项目、六里屯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沥液扩容项目、董村处理厂、董村综合处理厂渗沥液处理项目等一大批焚烧、生化、渗沥液处理骨干项目相继投产,建设速度较“十二五”之前大大加快。
今年底,阿苏卫循环经济园的重要组成部分——阿苏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将建设完成。
下降近四分之一
五年来,北京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6年,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73微克/立方米,较2012年下降23.7%。其他三项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和二氧化氮(NO2)较2012年分别下降15.2%、64.3%和8.2%。
2013到2016年,全市年用煤总量由2300万吨压减到1000万吨以内,全市优质能源占比提升到84%以上;调整退出印刷、铸造等一般制造业与污染企业1341家;淘汰167万辆老旧机动车。
天津
有了河长制 河水有治了
天津河流水系众多,全市水域面积1256平方公里,是海河干流、蓟运、潮白、永定等水系的入海口,特殊的地理位置造就了天津独特的河流景观,也给河道水环境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带来了挑战。
天津市加快打造美丽天津步伐,先后实施了3轮共9年的水环境治理,并于2013年1月开始试行河长制管理模式,是全国最早的省市之一。
随着天津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推进,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道逐年增加,由2013年的157条(段)增加到565条(段),对河长履职情况的考核范围将涵盖水资源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防汛减灾等多个方面,考核结果不仅关乎河道管理“以奖代补”资金的发放,更成为问责的重要依据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出台 碳排放强度五年降两成
今年,天津市政府近日印发《天津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围绕本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目标,针对能源体系、产业经济、城乡发展等领域,确定了九方面重点任务。坚持全面行动和重点突破兼顾、削减存量和控制增量并重,统筹结构优化、能效提升、污染治理,强化政策协同、科技创新、市场驱动、示范引领和全民参与,以强度和总量双控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消费端转型,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根据该方案,到2020年,天津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20.5%。
河北
全省PM2.5平均浓度4年下降3成多
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北省委、省政府将作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重要抓手,统筹推进压能、减煤、治企、降尘、控车、增绿等各项措施。在全国率先组建环保警察队伍、率先开展省对市环保督察、率先启动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试点、率先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令制度、率先实现全省域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全覆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全面打响“蓝天保卫战”。
2016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70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下降35.2%,超过国家此前确定的“到2017年下降25%”目标。特别是在去年不利气象条件下,全省PM2.5平均浓度仍同比下降9.1%。
52处湿地公园添彩美丽河北
5年来,河北省初步建立了以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为主,其他保护形式为辅的湿地保护体系,使湿地的生态保护功能得到逐步恢复。5年来,湿地保护面积增加3万公顷,湿地保护率从38%提高到41.27%。5年来,河北省积极争取中央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投资超过1.8亿元,闪电河、白洋淀、衡水湖等重要湿地资源都得到较好保护与恢复。
此外,河北省制定《雄安新区及白洋淀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支持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八项重点工作方案》,重点对8条入淀河道及河道流域1公里范围内的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目前,淀区生态系统的全面修复已有序展开。来自保定市王快、西大洋水库等的生态补水汇入白洋淀。山西
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实施了大水网建设,并启动了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涑水河、大清河“七河”。“七河”生态修复治理范围11.2万平方公里,占山西国土总面积的72%,是山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从根本上改变河流生态面貌的一项重要实践。
大气方面,山西通过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等方式,实现市区155平方公里规划区“无煤化”、市区周边1500平方公里区域“清洁化”,推进周边约1500平方公里以外区域“集约化”。临汾工业企业深度治理、燃煤锅炉整治、清洁取暖改造、扬尘污染治理等“八大工程”总投资约820亿元,全部完成后,预计可减少燃煤量257万吨,二氧化硫5万吨,氮氧化物4.5万吨,烟尘11.2万吨。
辽宁
曾几何时,辽河流域生态环境严重恶化。治理辽河,恢复生态,成了造福子孙的千秋功业。2013年,辽河率先从全国“三河三湖”重度污染名单中退出,又被确定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如今,从干流源头至入海口,538公里生态廊道环绕辽河。5年来,近20亿元的投入,不仅使生态环境变化巨大,沿河各地生态旅游发展也日新月异。
2012年,辽宁颁布《青山保护条例》,启动实施了青山工程,重点推进闭坑矿山及其他工程破损山体的生态治理。5年来,仅省财政就先后投资13.5亿元,完成闭坑矿山治理7333公顷,新增森林面积14.8万公顷,新增绿化面积35.3万公顷。
近年来,辽宁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先后投入33.6亿元,整治村庄1400余个,受益群众500多万人。经过整治,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禽畜散养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人居环境得到大幅改善,涌现出一批环境优美的生态村。
吉林
近年来,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实施林地清收还林、长白山森林生态系统修复、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沙化土地治理等,全省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明显增强,林业生态保障功能显著提高。
修复方面,2013年以来,吉林省实施西部地区生态屏障建设工程,完成沙化土地治理240万亩,西部地区湿地覆盖面积增加了15.8万公顷,形成集中连片、动态平衡的生态体系。作为全国首批试点省份之一,吉林开展了退耕还湿、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为向海、莫莫格、波罗湖等重要湿地补水6亿立方米。
黑龙江
黑龙江省依托整体性生态化优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大做强绿色生态农业,向生态要红利、向绿色要发展,奋力书写“生态保护优先”和绿色生态产业富省惠民的幸福篇章。
截至2016年底,黑龙江国有重点林区林地面积8.6万平方公里,活立木总蓄积9.1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85.1%。曾有专业机构测算表明,黑龙江森林涵养水源500多亿立方米,黑龙江森林生态及湿地生态效益总价值达1.8万亿元。
上海
从2013年到2017年上半年,上海PM2.5浓度(微克/立方米)逐年下降:62、52、53、45、42,5年下降30%。空气优良天数逐年增加。仅2016年,上海就完成1456家工业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淘汰高污染车5.7万辆,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2100余套。
2016年,以解决环境脏、乱、差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为主要内容的“补短板”工作,被上海市委列为重点调研“一号课题”。这两年,上海每年拆除违法建筑高达5000万平方米,治理污染源、消除安全隐患各有数千处,到2016年年底腾出“干净”土地46平方公里。全市3.8万多条河道都已公布河长名单,年底将基本消除河水黑臭,水域面积只增不减。
江苏
为修复水生态,作为河长制发源地的江苏,对境内所有河道、湖泊、水库等各类水域均实行河长制管理,建立起了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五级河长体系,覆盖全省村级以上10万多条河道。全省补偿断面由66个提高到112个。分类提高补偿标准,把太湖流域总磷补偿标准提高到其他地区的两倍,引导流域各地把工作重心放到除磷脱氮上来。
江苏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15大类、779块生态红线区域,严格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同时,在重点区域陆续构建了太湖生态保护圈、长江生态安全带、苏中苏北生态保护网、江淮生态大走廊、湿地生态保护特区,这些构成了江苏生态环境保护的四梁八柱。
截至6月,全省共关闭燃煤锅炉5302个,关闭落后化工产能690家,今年将完成101个河道的治理。
浙江
浙江从2013年开始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我国最早开展河长制的试点省份之一。截至目前,全省约4万条河流及湖泊共设立了57500多名河长。今年,由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浙江省河长制规定》,不但明确了浙江省五级河长的职责,同时还规定,怠于履行河长职责的,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这是全国首个专门规范河长制内容的地方性法规。
此外,浙江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通过“五水共治”“浙商回归”和处置“僵尸企业”,倒逼淘汰落后产能、优化结构。仅2016年,全省就处置“僵尸企业”555家,淘汰改造落后产能企业2000家,整治脏乱差小作坊3万家。实施企业减负三年行动计划,直接减轻企业负担1010亿元。
安徽
安徽明确提出要将“三河一湖”(皖江、淮河、新安江、巢湖)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模式作为全国示范样板,设立了国土空间开发新格局基本确立、资源利用更加高效、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文明重大制度基本确立等5个分目标,并对各项重点工程均设置了明确时间表和硬指标。以重点问题的整改促进面上环保问题的解决,着力解决巢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淮河流域污染、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大保护、新安江生态环境保护、皖北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等突出问题。
5年来,安徽省加大治污力度,认真解决与群众关系密切的环境问题。向大气污染宣战,2013年岁末,我省推出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各地围绕工业、机动车、燃煤锅炉、建筑扬尘、秸秆焚烧等重点污染源,打出治污“组合拳”。向宣战,2016年初,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出台实施,着眼“水缸子”“河汊子”,保障饮水安全,整治。作为深化改革措施,环保督察去年起实施,每两年左右对各市督察一遍,严厉查处环境违法企业、切实解决环境问题。
“十二五”期间,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量全面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定的任务。当前,全省空气质量总体呈改善趋势,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6.5%。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进入第二轮。
福建
为缓解地方财政压力,提高建设运行管理水平,今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培育发展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方案》,鼓励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实行PPP运作。今年省级财政安排6.2亿元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全面启动全省未覆盖污水处理设施的365个乡镇污水处理项目,新建改造三格化粪池50万户。
今年,《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2017年修订)》印发执行,将全面建立覆盖全省、统一规范的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资金筹措和分配上向流域上游地区、欠发达地区倾斜。福建省力争到2020年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比2015年翻一番,自2018年起分三年逐步到位。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金按照水环境质量、森林生态和用水总量控制三类因素统筹分配至流域范围内的市、县。
江西
加大生态治理和保护力度,大力实施净空、净水、净土行动,积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地表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90.7%,生态环境质量继续稳居全国前列。加快绿色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生态+”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服务业,绿色经济蓬勃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在全国率先实行全境流域生态补偿,全省境内河流湖泊全部实施“河长制”,出台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及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制度。目前,江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湿地保有量保持91万公顷,均居全国前列;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6.7%,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88.6%,远超全国平均水平。
山东
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发起污染治理攻坚战,打响环境改善的持久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地生根。提前两年完成国家“大气十条”下达的“2017年PM2.5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0%左右”的目标任务;指标超额完成,淮河、海河流域治污国家考核连续多年保持第一;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00多平方公里,湿地保护面积新增300多万亩。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严格红线区域管控;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设立各级网格3177个;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环境失信联合惩戒;建立基于空气质量改善的生态补偿制度,2014年以来已累计补偿各市资金超过8亿元。
河南
河南上下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抓铁留痕:推进依法保护、治理,持续推进蓝天、碧水、乡村清洁三大工程,群众关心的大气、水、农村面源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逐步解决;持续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时间表和任务书;明确生态环境损害34种具体追责情形,规定“对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的,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终身追责”。仅2016年,河南就查办环境行政执法案件4682起,罚金达4.4亿元。
河南省环保厅统计数据显示,18个省辖市优良天数由2014年的183天,增加到2016年的196天,增加13天。18个省辖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与2014年相比大幅度减少。今年与2013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增加5.3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减少5个百分点。与此同时,河南完成2800个村庄环境治理,建成924个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创建国家级生态县3个、省级生态县5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04个、省级生态乡镇581个,国家级生态村7个、省级生态村2826个,600万农村人口直接受益。
湖北
湖北省明确规定,长江沿岸实行“一迁两禁一停”:沿岸1公里范围内的重化工及造纸企业实行搬迁入园;禁止审批长江1公里范围内的重化工及造纸行业项目;禁止审批没有环境容量和总量的建设项目;对超过1公里、不足15公里的重化工及造纸行业建设项目环评一律暂停审批。这个130.6万吨的造纸项目,就被卡在了“红线”之外。
2016年2月起,湖北组织开展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清理整治。短期内,全省共清理各类码头657个,其中关闭取缔长江干流非法码头367个。2017年上半年全省又关闭取缔长江、汉江571个非法码头。对于非法排污,湖北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涉刑必移”,2016年,全省共实施行政处罚3182件,罚款金额约2.15亿元,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45件、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2件。
湖南
2013年9月,湖南把湘江保护与治理列为省政府“一号工程”,截至今年8月,持续近4年的治理,让流域内1182家涉“重”企业关闭,干流沿岸500米内2273家畜禽养殖场全部退出。
“一号工程”以来,湖南打出一系列组合拳。湘潭竹埠港受重金属污染土壤,已修复20多万立方米;娄底锡矿山砷碱渣无害化设备,已正式投入运营……目前,沿湘江五大污染重灾区的治理,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湘江流域内1182家涉“重”企业全部关闭,镉、铅平均浓度较2012年下降50%以上。监测显示,今年1至5月,湘江流域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6.4%,流域水质总体为优,8个地级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符合国家标准。
广东
2016年初,广东率先出台了首个省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包括1个整体方案、5个行动计划,涵盖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三去一降一补”五大方面。
此外,在清洁能源方面,目前,广东每用2度电,就有近1度来自清洁能源。全省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42%以下,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1%以上。2016年全年,广东共计消纳清洁能源电量约2515亿千瓦时,减排二氧化碳约8224万吨。珠三角煤炭消费总量从2010年8800万吨的峰值,下降到2016年的6520万吨。
广西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正在绘就一幅生态壮乡的美丽新画卷。2014年起,广西与广东联手实施九洲江流域生态补偿治理,双方各出资3亿元,中央拨付8亿元,共同治理九洲江流域畜禽养殖污染。目前,流域内16家重点涉水企业已被要求直接淘汰、搬迁入园或就地加强环保治理。
九洲江治理是广西铁腕治污恢复生态的一个缩影。今年初,广西印发《关于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实施金山银山工程的意见》。8月,广西召开全区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明确到2018年6月,全区江河湖库全面建立河长制,维护河湖健康。
河南
生态、环保、绿色,已成为海南发展的共识,生态文明理念向纵深推进,环境保护合力集聚形成,绿色发展底色日益浓重。去年,全省主要河流湖库和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分别达到90.1%和97.7%;28个城市(镇)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比例保持在81%以上。
去年4月,海南省政府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深入推进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林业与山体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违法建筑整治、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环境综合治理等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行动,提出“三年攻坚、两年巩固,到2020年我省城乡环境建设、自然生态系统恢复、环境质量水平应达到的各项具体量化指标”。
重庆
四川
近年来,四川掀起了“蓝天”“碧水” “净土”三大保卫战,推进水污染防治四大工程,开展土壤预警、耕地土壤污染分类管控、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五大行动。
通过努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今年1至7月全省实现PM10、PM2.5双下降,优良天数率达79.2%;87个国控考核断面达标率同比提高3.5个百分点,10个出川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国家考核标准,长江干流四川段和金沙江流域优良水质率达100%。今年5月,四川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的美好愿景,对深入推进绿色发展作出部署。下一步,我们将强力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云南
在九湖治理中,云南因地制宜,实行“一湖一策”。对水质良好的抚仙湖和泸沽湖,通过划定重要生态功能区,划定生态红线,实行最严格的保护,确保了水质稳定;对受到轻度污染的洱海、程海及阳宗海,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农业农村面源治理及村落环境整治、控污治污、生态修复及建设等措施进行了综合治理,主要入湖污染物总量基本得到控制;对污染较重的滇池、星云湖、杞麓湖、异龙湖,采取全面控源截污、入湖河道整治、农业农村面源治理、生态修复及建设、污染底泥清淤、生态补水等措施进行了综合治理。
随着治理项目推进,九大高原湖泊水质逐年好转。2017年上半年九大高原湖泊水质类别与2016年上半年比较,阳宗海由Ⅳ类好转为Ⅲ类,星云湖、杞麓湖由劣Ⅴ类好转为Ⅴ类。
贵州
“十二五”以来,贵州完成营造林2689万亩,治理石漠化9270平方公里,治理水土流失1.35万平方公里;同时,累计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3080万吨,提前两年超额超范围完成国家下达的1450万吨任务。
同时,按照保护者受益、利用者补偿、污染者赔偿的原则,赤水河上游的毕节市和下游的遵义市逐渐建立起上下游区域间横向的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机制。从2014年起,遵义市向毕节市每年投入约150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
内蒙古
西藏
2013年,西藏自治区先后出台了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
2015年,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在西藏高原环境变化评估报告中从气候、水体、生态系统、陆表环境、人类活动影响等六个方面,综合评估了从过去2000年到未来100年高原环境的变化。报告中指出,西藏仍然是生态环境最良好的地方之一。
陕西
这几年陕西为保“一江清水送北京”守牢制度红线,全面推进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项目的建设运行。目前,汉中中心城区和10个县城污水处理厂、垃圾卫生填埋场已全部建成投运,实现县城以上“两厂(场)”全覆盖。安康则投资18.6亿元建成了22个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厂和安康市医废处置中心,污水处理率达到86%、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商洛市更是率先实现了县县建成污水、垃圾处理厂(场)的目标,市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85%。
甘肃
甘肃省环保工作始终下功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强力推进污染减排,2015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较2010年分别下降9.13%、14.11%、8.31%、7.9%,超额完成了“十二五”目标任务。
执法方面,建立了“全面覆盖、依法履职、网格到底、责任到人、尽职免责”网格管理模式,形成了环境执法统一程序、统一标准、统一模式、统一监督的工作机制。2013年以来,全省累计出动人数11万余人次,检查企业4万多家次,累计处罚金额达到1.532亿元。
青海
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青海着力建设循环经济先行区,实施了一大批循环经济项目。青海省成立循环经济发展基金,开展循环经济及特色产业发展、新材料新能源新技术等方面的投融资。首批投放了5.2亿元,重点支持柴达木循环经济产业促进中心等5个循环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如启动实施了总投资概算达600亿元的盐湖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整个盐湖开发链条形成,衍生出了一个集钾盐、钠盐、镁盐、锂盐和氯碱于一体的跨行业耦合发展产业集群。
宁夏
国家林业局第五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结果显示,“十二五”期间,宁夏完成治沙造林401.67万亩,荒漠化土地和沙化土地面积双缩减,实现了沙化土地连续20多年持续减少的目标。4年时间,林伟光的沙漠蔬菜累计产生经济效益1.1亿元,每年吸纳当地生态移民3000多人就业。目前,宁夏各类沙产业产值已达35亿元以上。
新疆
经过两年的生态环境治理,曾是我国沙尘暴发源地之一的艾比湖目前已从湖面极度萎缩,恢复至水域面积达800余平方公里。为促进这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自2016年起,国家及自治区斥资3.5亿元,对其流域用水加强统一管理,实施节水灌溉、退耕还林等工程。今年又投入6.7亿元,支持其流域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增强流域水环境综合承载力。
为解决老百姓的生活就业等问题,2013年,新疆将矿区的综合治理列入自治区2013年重大民生工程之一。实施可持续发展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治理规划,完成改善住房道路、供热供气、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综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