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7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室联合发布了《关于同意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1〕201号),该文瞬间引爆朋友圈,也许,这第201号文就决定了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环保产业的发展和变革。
01 什么是EOD模式?
其实EOD模式并没有出现很早( Ecology-Oriented Development),甚至在很多场合,EOD的解释是教育导向的开发模式Education-Oriented Development,和绿色生态办公区(ecological office district)。
生态环境部于2018年起开始提到生态环境导向的城市开发模式,即我们现在理解的EOD模式,并于2020年9月23日 《关于推荐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 环办科财函〔2020〕489号一文中给出了如下准确定义:
EOD模式是以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为基础,以特色产业运营为支撑,以区域综合开发为载体,采取产业链延伸、联合经营、组合开发等方式,推动公益性较强、收益性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统筹推进,一体化实施,将生态环境治理带来的经济价值内部化,是一种创新性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环办科财函〔2020〕489号
所以,大家一定不要混淆概念,EOD模式只是实施理念,并不是投融资模式。
试点项目参与方需针对投融资模式,具体探索政府债券、政府投资基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组建投资运营公司、开发性金融、环保贷等多种模式,推进试点项目实施,推动建立多元化生态环境治理投融资机制。
还是常规的那些投融资模式,但具体如何包装项目,如何强化项目收益内部反哺机制,如何加强公益性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相关经营性产业开发项目一体化融合实施,才是EOD模式的关键点。
02 项目背后的主体是哪些?
第201号文提到,本次共审核通过了36个试点项目,如果仔细看试点实施单位的话,不难发现,项目实施单位主要分几类:
XX人民政府/管委会
XX人民政府/管委会+地方环保企业
XX人民政府/管委会+地方平台公司
仅有武汉东湖高新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项目的实施单位引入了央企“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03 试点项目区域分布不均衡
越有钱的地方,试点项目数量越多。
按照常规思路,越缺钱的地方,项目投融资需求越大,EOD模式理论上应该更适用一些。但从这36个试点项目的分布来看,36个项目共分布20个省/直辖市,仅华东地区就占据了13个项目,而西北、东北地区的数量较少。
比较匪夷所思的是,像广东等省份并无试点项目,不知是项目储备问题,还是申报主动性的问题。
04 关联产业多样化, 试点项目难以复制
如果参与项目申报的朋友,一定很清楚,在第201号文内的第四部分,明确要阐述试点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与产业融合发展思路。
那么,这36个生态环保类的项目都是跟哪些产业相关呢?如果单独看项目名称,其实很难看得出具体项目关联的产业,但因为很多项目很早就处于规划阶段,通过项目实施单位和搜集项目背景情况,还是可以挖掘出一些信息。
涉及到的产业如健康医疗、医药产业、文旅、田园综合体、食品产业、塑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装备制造服务业和新材料新能源产业等。
项目关联产业类型多样化,这也反应出了,EOD项目是很难完全复制的,各个地方必须“因地制宜”,发挥地方特色产业优势,才能有助于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与关联产业的一体化实施。
综上,EOD模式的前景是光明的,但道路一定也会是曲折的。随着这36个EOD试点项目的加快推进,我相信一定会有越来越多的经验可以总结,是否会有项目出局?又是否会有新的优质项目突出重围?
我们不妨拭目以待。